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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人民一条生路(何必作茧自缚,莫须有的罚款不是为人民服务)

大财经2023-12-01 13:37:590

此外,长期以来都存在争议的大件运输车辆空车上高速问题,也一直难分伯仲。高速公路工作人员一定会按照制度严格执法,不让没有相关手续的大货车上高速,这符合他们的工作职责,也是办事之“尽职尽责”。但是,司机其实也没有说错。

这样的大环境下,执法部门更应该对民众网开一面、手下留情,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群体。他们在面对各种税费与处罚时,往往更加手足无措、束手无策。其实,放一群老百姓一条生路,对我们的执法部门也并无任何实质性损失。

监管部门应该与企业和民众站在同一立场,体谅民间疾苦,放他们一条生路。因为最后获益的还是我们自己。没有了人民的支持,任何部门都难以为继。放下高高在上的权力意识,才能帮助监管部门赢得民心。

这反而能为他们树立良好公众形象,获得更多民心支持。那么为什么执法部门就非要机械式执法、典型官僚作风呢?他们难道不想赢得人民的掌声和支持吗?现行的许多规章制度都已经脱离实际,执行起来徒增烦扰,得不偿失。

其实我们很理解,小店没有办豆腐脑证,确实有违规的地方。但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先让店主暂停卖豆腐脑,提醒老板办证、学习规章制度。如果老板再三违规,那才对其进行处罚也不迟。毕竟,我们的执法部门需要依法行政,但也需要合情合理。

相比之下,还有的国有企业食堂同样存在安全和卫生隐患,提供给上万员工的餐饮也存在许多监管漏洞,但相关部门只是象征性地处以20000元的罚款。为什么国企只罚2万,私企要罚5万?难道私人企业就不应该有温度了吗?

而且,这种大件运输证又不需要任何费用,纯粹只是增加司机和相关部门的行政作业量。这让人不禁想问:到底是谁在自找麻烦、作茧自缚?原本高速公路工作人员与司机之间并不存在什么深仇大恨。双方都只是各自立场的代言人而已。

最近还有一件事引发争议,就是包子铺卖了豆腐脑,就被罚款15000元,并没收所谓的“违法所得”7000元。对于大型食品企业,这样的罚款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于小小的包子铺,这得卖多少包子才能赚够2万块钱的罚款?这无异于断送老板一家人的生计。

这个问题从根本上就是制度设计失当,规章制度本身就存在瑕疵。为什么非要围绕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制造那么多不必要的纠纷和对立呢?近年来,整个社会环境都不容乐观,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和承受能力都在下降。

这些货车都有国家核发的行驶证,应当是可以正常上路的。如果真要运大件货物,司机也都十分自觉,提前办理超载超限等相关手续。但是对于一辆空车,为什么还非要司机花上一两天宝贵的时间再去专门办一个证不可?这其中的道理在哪里?

监管部门却完全无视企业的困境,直接打出一个“严重食品浪费”的旗号,开出5000元的罚单。这完全是在舞弄笔杆子,无视实际情况。监管部门只会一味地罚款,却从来不告诉企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才对”。他们好像默认了,只要能罚钱,其他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最近,一则重庆一家公司被罚“严重食品浪费”的新闻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热议。这家公司将几十公斤过期变质的辣椒和辣椒粉扔进垃圾桶,就被重庆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这一处罚实在令人哭笑不得。过期变质的食品是压力山大的问题,企业该如何妥当处理?

最近还有一家汽车销售企业被处罚50000元的新闻。这家企业实施了供免费员工午餐的福利措施,却还遭到了重罚。其实员工免费吃饭,老板也不会减少员工工资。这不失为一项让员工欢心的举措。但相关部门就是要执法依据不讲情面。

是继续放在仓库等着市场监管部门来查处“存储过期食品”吗?等待更重的罚单?还是卖给消费者,然后等待消费者告上法庭,赔偿天文数字的索赔金?亦或老板自己吃掉这些过期食品,然后直奔医院洗胃?开什么玩笑!

的确,如果这家企业每次要报废上百斤过期食品,理应运到指定地点专业处理。但“指定地点”又在哪里?监管部门从来没有明确规定和告知。企业面对这些过期食品无所适从,最终只能扔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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