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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自如遭群嘲后格力报警(金星言论是否涉侵权违法)

大财经2023-11-21 13:11:480

这就很有趣了,分享一点观点供大家参考。

相关言论后续被网友吐槽是油腻、拍马屁、pua年轻人等等,叠加之前就有一些绯闻传言,连带他跟董明珠都被嘲讽。

所以这事儿很有趣,就是她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包括她看好王自如来入职格力,让孟羽童走人,显然她也是觉得非常正确的,老实说我们这样评论这件事,可能在她看来跟过去无数次质疑没什么不同,董小姐可能根本也不看重,她的传播方式还是旧式的专业媒体中心主义,而自己就是这个中心。

我觉得董明珠女士很可能是陷入到自己过去成功经历中了,大家回想一下,格力出来的所谓网红或者知名人物,其实真正的顶流就是董明珠自己,孟羽童其实主要还是借她的势,你说如果孟羽童自己大学毕业开个账号有没有现在这个效果,大家心里都有数,王自如虽然说是自带流量,但是跟董明珠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人家这次主要也是采访董明珠,他是配角。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曾经我们认为有战略远见和卓越判断力的中国企业家代表董明珠,对这样赤裸裸的媚上表达,甘之如饴。

我觉得要是报案也应该是董明珠王自如自己去,格力作为企业去报案怎么立的案呢?

其实这俩人的言论,我都挺意外的,傅盛似乎还没有意识到朋友圈骂人的风险,咱们再说一次,朋友圈是公共场所!至于金星女士这个言论我觉得都偏低俗了,没有必要,如果要展示语言艺术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好歹是个公众人物。

而且即便是侮辱诽谤罪,通常报案警方也不会受理的,因为这个属于刑事自诉罪名,通常是由当事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以上就是我对格力报案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可能金星这个争议会大一些,因为她虽然提到了明珠、自如,但你说这就是指这俩人么?本来也不好说,如果诉讼也是打她发这个内容的时间节点,但她如果不承认,其实并不是很好认定。

首先格力报案这个说法从法律角度来讲就很奇怪,这里要分清楚格力这个企业和它高管作为自然人的区别。

那么也有人问我王自如的这个情况怎么看,我觉得他可能符合通俗意义上的一种成功,目前在格力任职相对自己作自媒体是比较稳定的,收入相信也是可以让他满意的,至于角色转换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指摘的,有一些言论年轻人不满意,但是很多有一些社会阅历的人会觉得这就是面对老板时候表态应该说的,这个就见仁见智。

如果说是董明珠女士、王自如先生认为自己的名誉人格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起诉名誉侵权,如果认为对方是侮辱诽谤,确实可以报警,假如查实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构成侮辱诽谤罪。

但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董明珠的态度,或者借用经济观察报的一段话:

没想到根据上证报的报道,格力表态就近期多个自媒体为了获取流量,恶意剪辑相关视频、使用低俗污秽言辞侮辱诽谤公司高管,格力电器已就多个侮辱诽谤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均已受理并立案。

您可以关注我的账号“老梁不郁闷”,我会继续分享更多关于新闻和法律的观点,谢谢大家。

结果后续金姐又上了一个热搜,有一个网友替她辩解,她跟着说有个清洁阿姨也叫明珠,有个快递小哥也叫自如,这就叫画蛇添足,本来没这句不好认定,但是她说也是,那么原来说的谁是呢?结合前边这个网友的评论很明确提到了具体的人,这个如果人家去起诉她,我觉得机会就大多了。

不过目前也没有警方的声音,我个人认为存疑吧。

这个时候其实才是真正考验王自如的时刻,让董小姐在一次采访里开心其实并不难,但是能否让格力这家企业成功转型,能否成功改革格力的渠道,在新的环境里获取新的成功,或者说他能不能配得上董小姐给他的信任和支持,这个才是最关键的,可能多年以后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我们现在回看这次的争论,谁是赢家谁是小丑,才更加清晰吧。

曾经的数码评测博主王自如两年半前加入格力电器,近日在接受广东卫视财经郎眼八方问答的采访时一番言论因发争议,诸如“你就是一张白纸”、“你一定会犯错”等。

所以你没有办法说董明珠不成功,这导致董小姐其实是极度自信的,你想想她这个过程,是有无数的人无数次跟她说你不行你不可以你不能这样你不会成功,她就是顶着无数的否定上来的,她后来接受采访就说格力是集权的,这就是她成功经验。

此外,猎豹移动CEO傅盛也被报道说王自如吃软饭、被格力保养,是个真正的流氓等等。

近日格力董明珠王自如接受采访的一段视频引发了讨论。其中金星等人的言论也引发了争议。有媒体报道称格力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立案。是否会认定侵权违法行为呢?

然后她获取名誉的经历就是她在格力成功的一部分,先成为知名企业家,然后敢说话敢表态,参加节目接受采访,把自己打造成代言人,而且那时候媒体还是中心化的,你只要把握住了央视等几个媒体平台,那你就是顶流。所以她就是这个风格,她甚至扬言自己从来不犯错。

其次讨论一下是否构成侵权违法,傅盛这个言论如果媒体的截图是真实的,我认为是存在侵权违法可能的,王自如就算入职格力,能不能叫保养,就算怕马屁,能不能说他是流氓,这个能不能定侮辱诽谤罪不好说,名誉侵权是有可能的,这个我想争议不会太大。后续有报道傅盛自己也出来承认不对了。

说实话我一开始觉得这事儿特别无聊,王自如算是什么人生导师么?他有什么资格跳出来指点年轻人一定要怎么样?后续有些人出口伤人也挺无聊的,我本来不想参与这个讨论。

后续知名主持人金星发了一段话“口含明珠,进退自如”,也引发了争议。

但是董明珠的这个走红经历跟现在的市场环境是有很大的差异的,董小姐三十岁丧夫,当时儿子两岁,一个中年妇女白手起家从基层业务员一直拼到企业高管,就是从打工人把自己拼成老总,她对自己真的狠,真的是不休假,你可以说她就是从疯狂压榨自己开始,是不是疯狂压榨别人不好说。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格力面对市场也好,舆论场也好,其实都是高度去中心化的,她曾经的经验是线下有三万多家经销商,线上有自己的频道自媒体,这就足够了。但现在很明显线下渠道正在大面积被线上渠道取代,而想要占领舆论高峰也需要更多的考虑受众的观感,这恐怕跟她的经验是相反的,而且坦率说她恐怕也不太了解年轻一辈。

而且咱们还别老说是时代红利,你爹妈也是那个时代过来的,他们怎么不吃这个红利,你们家格力开哪了?

但这里是格力报案,就很奇怪了,因为侮辱诽谤罪的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格力作为企业是不能报侮辱诽谤罪的,只能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但这个罪名要求有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目前的争议主要针对的是王自如和董明珠,并没有针对格力这个企业或者相关的产品,我看不出有构成这个罪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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