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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交通事故造成7死1伤(两责任公司分别被罚150万元)

大财经2024-01-09 09:54:540

公示内容显示,经陕西省蓝田县“9·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认定,陕西金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陕西三秦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三秦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混乱、多数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情况、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两家公司分别被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50万元。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因被认定在蓝田县“9·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近日,陕西金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陕西三秦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被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50万元。

奔流新闻此前报道,2022 年 9 月 29 日,西安市蓝田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21万元。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金众水泥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半挂车行至312国道蓝田县洩湖镇漫道村路段时观察不周、超速行驶(超速21.6%-28.3%),在避让横穿道路的村民时措施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王某驾驶的小客车(超速17%)相撞。调查认为金众水泥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秦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事故调查组建议对金众水泥公司、三秦路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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