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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被立案跌停(股民可索赔,公司天眼风险693条)

大财经2023-12-18 14:54:55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亿股,占全部股份3.93亿股的27.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7.13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25.1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12月14日晚间,亚联发展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3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14日收盘时持有亚联发展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亚联发展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5层多功能7厅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召集人是亚联发展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王永彬。

亚联发展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刘思典律师、杨一鸣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亚联发展有天眼风险信息693条;涉诉关系18条,开庭公告2条。

值得关注的是,11月15日,亚联发展发布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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