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451

越媒(从12月1日起,4亿越南盾以上的交易必须向国家银行报告)

大财经2023-11-23 12:55:410

房地产业务,但房地产租赁和转租赁活动以及房地产咨询服务除外;贵金属和宝石交易;会计服务业务;提供公证服务;由律师和执业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为建立、管理和经营企业提供服务;向第三方提供董事和公司秘书服务;提供法律协议服务。

在货币市场上提供外汇服务和货币工具;股票经纪人;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组合管理;人寿保险业务。

从12月1日起,4亿越南盾以上的交易必须向国家银行报告。

根据总理第20/2013/QD-TTg号决定的第11-2023号决定,从12月1日起,价值4亿越南盾或以上的交易必须向国家银行报告。

越媒报:12月1日起非金融行业开展业务且交易金额在4亿越南盾以上的金融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向国家银行报告。

依法从事相关非金融行业和职业的组织和个人开展一项或多项活动:有奖游戏,包括有奖电子游戏的交易;电信网络和互联网上的游戏;赌场; 彩票。

金融机构被许可从事一项或多项活动:接收存款;贷款; 融资租赁;支付服务;中介支付服务;发行流通票据、银行卡、汇款单;

主体对象是2022年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非金融行业的金融机构、组织和个人。

该决定规定,大额交易必须按照《预防和打击洗钱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向越南国家银行报告。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