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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实控人王相荣及其弟共收监管函(亲属短线交易)

大财经2023-07-07 14:44:020

你们分别作为利欧股份董事长、副董事长,未能督促亲属合规买卖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7月5日

利欧股份2022年年报显示,王相荣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壮利为其胞弟。

利欧股份2023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显示,经核查,颜素云于2023年3月22日买入240,200股,成交金额为624,520元;2023年3月24日共进行3次买入操作,分别买入132,000股、76,300股、35,700股,成交金额分别为332,640元、190,750元、89,250元,此后于2023年5月30日分两次卖出,分别卖出352,200股、132,000股,成交金额分别为810,060元、303,600元。

同时,提醒利欧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6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对王相荣、王壮利的监管函》。2023年6月10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利欧股份,证券代码:002131.SZ)披露《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王相荣、王壮利的母亲颜素云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期间买入利欧股份484,200股股票,累计交易金额1,237,160元,并于2023年5月30日卖出利欧股份484,200股股票,交易金额1,113,66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以下为全文:

王相荣、王壮利分别作为利欧股份董事长、副董事长,未能督促亲属合规买卖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

2023年6月10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披露《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你们的母亲颜素云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期间买入利欧股份484,200股股票,累计交易金额1,237,160元,并于2023年5月30日卖出利欧股份484,200股股票,交易金额1,113,660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公告显示,颜素云通过上述短线交易亏损共计人民币12.35万元。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77号

关于对王相荣、王壮利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王相荣、王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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