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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开创业的坑(公司治理篇之股权比例的选择)

大财经2023-06-08 09:51:070

作为大股东建议能绝对控股就绝对控股,不能也要尽量保证相对控股。

以上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据民法精神,公司内部的治理一般都遵循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因此所有股东之间也可以对表决权进行约定,就是股权比例和表决权可以不一致,可以单独约定表决权的比例,如占股30%的股东可以通过约定拥有60%的表决权。

持股67%的股东属于绝对控股,可以完全掌控公司,对于重大事项一般也能直接通过。

公司股权比例的设计直接关系到股东的切身利益,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权比例的不同代表着表决权和分红权的不同,也意味着以后在公司中权利的不同,已经能否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或参与经营决策。

股东之间也可以约定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特别事项的具体表决权,比如出现需要对外担保的情况下的特别表决权或一票否决权等等。

因此股权比例和表决权的设计是创业者不容忽视的问题,创业者需要认真对待,实践中因为此类设计不合理导致纠纷的不胜枚举。

而对于小股东来说,尽量争取到34%的股权比例,这样可以在一些重大事项中限制大股东权利的滥用。

持股34%的股东,对于公司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持股34%可以有效防止上述事项的通过。

持股51%的股东公司的日常经营基本可以说了算,但是对于重大事项还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才行。

对于创业者来说呢,一定要关注股权分配,那种各百分之五十的股权比例,是很糟糕的设计,遇到事情很难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可能会出现重大内耗,从而导致公司经营困难,更有甚者股东之间对簿公堂。

那么都有哪些重要的股权比例,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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