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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深圳招生办官网)

大财经2023-03-23 09:44:380

5.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3.因防疫检查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试卷、答题卡(纸)发放后,须先在规定的位置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等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开考铃声鸣响后方可答题,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

1.请务必认真阅知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根据最新的《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重、特别严重违规违纪情形将导致五年内、甚至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详情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

注意事项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回收、清点无误和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考场规则

4.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纸)有褶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在准考证上摘抄试题或答案内容,严禁交头接耳或抄袭作弊。

(2)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市为所在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严禁将各种书籍资料、手机、耳机、电子笔、电子手表(手环)和其他电子设备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或物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在考试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参加考试,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参加《财务会计素质测试》科目考试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得具有存储、摄录、语音、接收或发送信息等非计算功能;其余科目考试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

5.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0755-88100099,邮箱:ksykwb@hrss.sz.gov.cn。

疫情防控要求

3.考前20分钟将宣读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务必提前到达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3)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请提前熟悉考点具体位置(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考点地址”栏目查询)。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并预留好充足时间,以免迟到。

7.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作答;未按规定用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一律无效。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

1.“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粤康码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并须自备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等答题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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