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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实施

  • 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

    11月10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大财经2023-11-11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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