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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

  • 东莞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

    来源:东莞日报我市公积金出台阶段性提取新政快来看看有哪些调整吧!一、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本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大财经百科大全2023-09-12 1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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