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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南公布17批不合格食品,含金昌鱼,花甲,草虾,皮冻)

大财经2024-01-22 16:41:310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冰鲜贴石鱼、金昌鱼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有关专家表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13.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港门综合农贸市场林亮姑水产品摊经营销售的金昌鱼,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1.8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1.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新镇街海南富罗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猪肉,氯霉素(实测值:2.32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10.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圩农贸市场晓春海鲜摊经营销售的花甲,氯霉素(实测值:10.2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4.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跃进路商业城万家惠超市经营销售的姜,甲拌磷(实测值:0.2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

8.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2号友谊阳光城负一楼旺豪阳光超市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金谷鱼,磺胺类(总量,实测值:739µg/kg(实测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本次抽检的泥鳅、黄骨鱼、草虾中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或者经营商贩在养殖和贩卖的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导致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头昏、头痛、失眠、皮疹、皮肤瘙痒等。

7.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第二市场光忠生鲜摊经营销售的罗非鱼(淡水鱼),磺胺类(总量,实测值:155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3.海南省万宁市国营南林农场职工市场吴亚川鱼摊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220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相关资料显示,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得在黑豆腐中使用。有关专家表示,山梨酸及其钾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温馨提示】本栏目以“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反馈食品安全态势,守卫百姓餐桌健康”为宗旨,开展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助力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提高百姓识安拒危自主能力,守护健康生活。欢迎关注。

6.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第三农贸市场符玉强水产品摊经营销售的草虾,恩诺沙星(实测值:659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有关专家表示,克百威为白色结晶,无臭味,在环境不易自然降解,半衰期长,易蓄积,对鱼类、鸟类及野生动物有害,对环境有一定危害;长期食用克百威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引发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头昏、头痛、流泪及肌肉震颤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可出现接触性皮炎。本次抽检的蜜橘中检测出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了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1.海南省儋州市那大新生街香水果店经营销售的蜜橘,克百威(实测值:0.09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培龙市场梁振才经营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实测值:330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5.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居民农贸市场曹艳淡水鱼摊经营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实测值:164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µ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有关专家表示,甲拌磷对人、畜剧毒,短期内大量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可引起急性中毒,对人体健康有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本次抽检的姜中检测出甲拌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超量使用;也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近期,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速冻食品、糕点等10大类食品共计820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803批次,不合格17批次。

12.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海岸·赛拉维风情街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赛拉维店经营销售的冰鲜贴石鱼(海水鱼),呋喃唑酮代谢物(实测值:7.4µ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15.海南省保亭县城农贸市场张云昌豆腐摊加工销售的大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实测值:0.0509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铬(以Cr计),是天然存在于岩石、动植物和火山土壤中的一种常见元素。有关专家表示,自然过程或铬酸盐生产、镀铬和皮革鞣制等人为活动使铬主要以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化合物形式释放到环境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皮冻中铬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铬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人体铬中毒,引发皮炎、口腔溃疡、咽炎、消化道溃疡、肾衰竭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6.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农贸商城发林雪豆制品摊加工销售的黑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实测值:0.395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17.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感恩南路鸿坤理想海岸孔厨熟食店经营销售的皮冻,铬(以Cr计,实测值:4.2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的花甲、猪肉中检测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为了防治蜜蜂病害,或预防运输或经营过程中的鱼类染病死亡,违规使用氯霉素。

2.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中路雅钗市场外围十一段摊位牙叉玉君蔬菜摊经营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氟虫腈(实测值:0.04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磺胺类(总量),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动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本次抽检的罗非鱼、金谷鱼中检测出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所导致。有关专家表示,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9.海南省文昌市东阁镇东里新芳园水果店经营销售的小红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实测值:0.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针对本次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责令当地监管单位采取措施依法查处,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将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本次抽检的上海青(普通白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有关专家表示,氟虫腈对人健康的有害和对生态、环境的不友好早就被科学研究证实,例如,长期摄取氟虫腈可致肝功能、肾功能和甲状腺功能损伤,短期摄取大量氟虫腈会损害神经系统。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有关专家表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本次抽检的大豆腐中检测出违禁物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减缓产品腐败变质而超范围违规使用,也可能是对原辅料管控不足由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引入。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有关专家表示,氯氟氰菊酯属于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食品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在梨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本次抽检的小红梨中检测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为控制病情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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