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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新建6万余平公交新能源综合体项目

大财经2024-01-10 13:3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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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上建构筑物后退道路红线需同时满足堤角过江通道和高速铁路相关退线控制要求。

(三)其他要求

8、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轨道交通以及道路、市政等线性工程控制要求的,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可在满足建筑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最新控制要求调整规划用地范围。

(一)项目区位

4、容积率约1.5,建筑密度约30%,绿化率约25%。

3、遵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政府248号令)、《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400号)、《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15-20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67-2019)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域现状用地

(来源:众规武汉)

1、项目拟建一座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5849.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项目用地北侧为堤边路,主干路(解放大道以东),道路红线宽40米;东侧为江岸路,支路,道路红线宽20米。

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位于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堤边路与京广铁路交汇处西南角。

4、遵照《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411 号令)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https://mp.weixin.qq.com/s/XN9vUkUjj0kqW-qG6GAS1A

4、项目应配建公交停车泊位不少于400个,出租车停车位不少于600个,并按照《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15-2011),满足公交维保、公交智能调度以及新能源充电设施功能要求。

3、地上建筑应包含公交停保楼(含公交停车位400个,其中充电车位200个),公交配套用房;出租车停车楼(停车位600个,其中充电车位200个);配套服务用房(含开闭所)。

(二)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项目概念方案应包含初步成本测算内容,并不得超出估算总投资8.3亿元(不含充电设施等设备投资),其中建安工程费不得超出6.3亿元。

二、建设规模及要求

5、新建建筑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并遵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武城建 (2021)3号)执行。

2、项目建设应满足《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要求。

武汉市公交集团为保障江岸地区公交车辆停放保养需求,贯彻落实公交车辆新能源化的同时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启动了“江岸区游湖公交新能源服务综合体项目”前期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概念设计方案。

1、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并不得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日照产生新影响)。

6、项目用地内控制一处20m宽公共通道,连接堤边路与堤角前街,并保障公共通道的公共属性。

7、该地块位于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项目建设应符合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要求。

(三)交通条件

6、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防洪及管线设置要求,与周边道路相协调。

【来源:九派新闻】

(四)规划范围及场地条件

2、概念方案中主楼和群楼沿铁路沿线布置。

项目用地现为游湖公交停保场,用地西邻锦湖金利花园现状小区,南邻俱乐部等现状小区,北侧为佰昌公馆现状小区。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5849.3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地内现有构建筑物11处,总建筑面积约1.93万平方米。

2、最大计容面积不超过101000平方米,其中公交功能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出租车停车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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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武政规 (2017)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城建规 (2020)1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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