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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的(网商贷,不是,随意贷)

大财经2023-12-11 14:45:550

两人的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小李决定从支付宝的“网商贷”平台贷款15000元

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时候到了

及资金占用期间(扣除七个月)的利息

但是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的行为

乐善好施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小张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提出借款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并转贷

借款到期后

还要自行承担网贷的利息、手续等费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

如今

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并出借给小张

但以转贷为目的

所谓“行善有度 恰到好处”

一时逞强让自己惹上官司

门槛较低等特点而深受贷款者们的喜爱

也同样要有自知之明

通过网贷平台套取贷款后转借给他人

本想婉言拒绝

小李心想

然而后来对方拖延还款

2020年12月

请求判令小张偿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

本案中

本案中

小李在经济拮据时仍通过

在向亲朋好友伸出援助之手时

依据小李陈述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

不合法的途径向朋友出借款项

合同无效后

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以及应予返还的借款和利息数额如何确定

经小李一再催要

无奈诉至法院

能够证明小李出借的15000元借款系

法院该如何认定

不仅面临网贷逾期未还被起诉的风险

在小张的多次请求下

但奈何自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也是法律所不保护的

小张和小李既是同事

小张偿还小李15000元

对方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等因素

应当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

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最终得不偿失

其因借贷手续便捷、周期短

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间和利息

出借人扮演“借款中介”

最终法院判决

却又碍于“兄弟”情面

量力而行

小张还应承担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各种网络金融贷款平台层出不穷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小张仅支付了七个月的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也是要好的“铁哥们”

故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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