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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又一波拆迁来了(补偿方案发布)

大财经2023-12-01 14:43:290

时限进度奖:凡在协议签订通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弃房,对被征收人按被征收主房面积,第一阶段奖励300元/平方米,第二阶段奖励 260元/平方米,第三阶段奖励220元/平方米,超过规定期限的不予奖励。

购房补助:凡在协议签订通告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并搬迁弃房的,按所在地段的住宅货币补偿评估基准价格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20%给予被征收人购房补助,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发放,补助不可折现、不可转让。

近日,赣州市章贡区马坡岭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赣州市章贡区马坡岭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

房屋结构补助:凡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完成协议签订并完成搬迁弃房,依据被征收主房屋面积,按框架结构 1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6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2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10元/平方米,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

搬迁补偿:按主房屋面积 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搬迁补偿不足1500元/户的补足至1500元/户

产权调换房屋户型(面积)有二室二厅(60平方米、80平方米左右)、三室二厅(100平方米、120平方米左右),具体面积以实际交房面积为准。

补助、奖励资金按实际搬迁弃房时间计算,凭搬迁弃房验收单发放。

临时安置补偿:按主房屋面积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不足1200元/户/月的补足至1200元/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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