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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阳光房(拆)

大财经2023-11-29 13:43:200

有一个阳光房该有多好

真有人这么干了

近期广中路街道历时半年,同样对某小区的一处“空中楼阁”完成了拆除。执法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对违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和拆违力度,切实做到露头就打、动工就拆,确保存量逐减、增量随清,形成违建治理长效机制,将违建治理向纵深推进。

风吹不到

一周后,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企业已经对违法搭建的阳光房予以拆除。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园区物业,一同赶往现场查看相关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该平台由一家科技公司所租用,但目前联系不到该公司负责人,无法进入现场进行进一步调查。

雨淋不着

还挺暖和

于是

近日,虹口城管江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市民投诉反映,位于某创意园区一楼房的顶部新建了一个阳光房。

近年来,一些小区里“楼顶再盖房”“私搭阳光房”等高空违建频频出现,扰民的同时占用逃生通道,存在安全隐患。相对于其他违法建筑,高空违建隐蔽性更强,取证和拆除难度更大。

冬日里

编辑:殷建华

通过物业、居委多方协助,执法队员成功联系到了该科技公司负责人,告知其具体情况,责令该单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该负责人表示阳光房是自己花重金搭建的,不愿意拆除。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管执法或者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城管执法部门通过与相关企业责任人多次深入沟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拆违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该企业负责人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表示愿意自行拆除。

为了掌握该处阳光房的详细情况,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经查,该处确有一阳光房,面积粗略估计约48平米,经过进一步核查,该阳光房属于违法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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