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7800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被罚28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大财经2023-09-28 14:07:090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编辑:王成亮)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2023年9月2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9月2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金罚决字〔2023〕9号)显示,因风险分类不准确;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票据业务保证金来源合规性审查不严;虚增存贷款;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80万元;对周慧(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重点客户七部副总经理、思明支行副行长)警告;对张孟(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客户经理)警告;对刘仪(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客户经理)警告;对陈艺伟(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客户经理)警告;对苏闽峰(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客户经理)警告。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