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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民生安居需求(探寻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

大财经2023-09-24 11:32:560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业务两个方面综合施策,以服务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民生安居需求,为州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其次,在其他利好措施方面,该中心全面推行了“先还后贷商转公”贷款业务。并同步开展“第二顺位抵押商转公”和“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试点工作。

相关措施已经明确,细节正在制定中

近日,笔者先后采访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部分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为读者解答申请资格、问题贷款及最终利率加减点幅度等诸多细节问题。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利率标准是2022年10月1日落地实施的。具体为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湘西支行等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政策出台后,各相关总行及时发布了公告,对存量首套住房的认定、贷款利率调整范围、调整规则、服务渠道及时间等都进行了明确,各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在制定中。

相关金融机构:

“先还后贷商转公”最受购房者关注,该政策是指借款人符合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先以自筹资金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及注销抵押权登记,再签订个人公积金贷款合同及办妥抵押权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账户的贷款模式。

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8月31日,为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将于9月25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

双管齐下,服务缴存人的民生安居需求

其调整范围是,8月31日(含)前,已发放未结清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含资产证券化贷款、逾期贷款以及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包括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此次存量首套房利率调整的利好政策,仅服务于从商业贷款途径获得的个人住房贷款。

利好措施即将落地,吉首市一位房企负责人表示,这将对我州商品房市场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对回乡置业、异地置业是一种促进;另一方面,对盘活房企存量房市场,带动市场消费,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改善房企经营预期,随着经济恢复向好,房地产投资、销售、市场运行等将逐步趋于改善。

龙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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