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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金融(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大财经2023-05-06 17:40:290

平安银行惠州分行认为,中天金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的市场价值,为提高重整成功率,保护申请人在内的债权人权益,请求依法启动对被申请人中天金融的预重整程序。被申请人中天金融对预重整申请无异议,并表示愿意配合预重整工作。

贵阳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中天金融提出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公司摆脱困境,重新步入健康发展轨道;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文源自观点网

贵阳中院决定对中天金融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贵阳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天金融尚未收到贵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贵阳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于2023年4月26日向贵阳中院申请公司重整。在申请审查程序中,平安银行惠州分行于2023年5月4日向贵阳中院申请对中天金融启动预重整。

观点网讯:5月4日,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天金融于5月4日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黔01破申13号《决定书》,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若贵阳中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中天金融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天金融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协商和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成功率。若中天金融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贵阳中院经审查认为:中天金融系在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贵阳中院依法对住所地在贵阳市辖区、登记注册机关为市级以上部门的债务人企业享有管辖权。申请人因合同关系而享有对公司的债权,依法可作为申请主体提出相关申请。申请人的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为准确识别被申请人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有效发挥重整制度功能,进一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等规定,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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