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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向互换通,正式起航)

大财经2023-05-04 22:51:121

今年2月17日,人民银行曾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次出台的《办法》可以说标志着这项机制正式落地。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资本市场及证券服务部联席总监张劲秋表示,“‘互换通’的推出是债市基础设施建设从现券交易的全方位开放向衍生品领域延伸的重要举措。这一新举措将有利于境外投资者更好地管理利率风险,平缓资金跨境流动。同时在该模式下,通过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清算不仅可以直接有效降低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保护市场参与者,还大大缩短了清算过程的中间流程,提高了清算效率。”

据悉,在“互换通”业务场景下,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的跨境资金结算主要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同时,场外结算公司可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和人民币“互换通”结算专用存款账户(NRA账户),作为极端情况下应急结算安排。作为“互换通”业务风控方案的一部分,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将针对双方清算所之间的风险敞口建立“互换通”资源池安排。双方向“互换通”资源池缴纳担保品,该资源池独立于每一中央对手方从各自清算参与者收取和追缴的保证金、清算基金之外,不用于任何会员机构的违约损失分摊。

为了方便持有外汇的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投资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办法》也做了一定安排。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使用外汇的境外投资者可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香港结算行由此所产生的头寸可到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香港结算行为境外投资者办理外汇资金兑换时,应当做好真实性审核相关工作,确保所兑换的资金用于“北向互换通”交易。其交易到期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可继续投资,如用于非“北向互换通”投资用途,应当通过香港结算行兑换为外汇。

当前,“北向互换通”仍然实行额度管理。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北向互换通”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清算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未来,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额度,并对外公布。

3家电子交易平台获“北向互换通”认可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在“互换通”业务场景下,管理好流动的跨境资金也是重要课题。对此,人民银行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所谓“互换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北向互换通”开启后,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可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的相关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

据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北向互换通”下受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包括TradeWeb、Bloomberg;受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机构准入方面,《办法》要求,符合人民银行要求并完成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北向互换通”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展以风险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参与“北向互换通”的境内投资者应当是具有较强定价、报价和风险管理能力,具备良好国际声誉,具备支持开展“北向互换通”报价交易的业务系统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境内金融机构法人。

从交易范围看,“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品种为利率互换产品。“北向互换通”利率互换的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在具体操作上,境内投资者开展“北向互换通”业务前,应当与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签署“互换通”报价商协议。境外投资者可通过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电子交易平台与境内电子交易平台的连接,向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发送交易指令。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再迎重磅利好。4月28日晚,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日开始施行。这标志着“北向互换通”正式起航。

实行每日200亿元交易额度管理

人民银行将与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安排,共同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加强反洗钱监管,防范利用“北向互换通”进行违法违规套利套汇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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