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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丰华中学(寿县丰华中学朱圣齐)

大财经2023-03-25 11:23:262

来源:寿县法院

2014年6月8日,寿县某中学的学生王某为帮好友出气,在学校操场上拦住了和好友有矛盾的夏某,给了夏某一拳。第二天,夏某带着姚某及其他两人,找上了在操场上等好友的王某,夏某上去就给王某一脚,王某见他们人多势众,明显打不过,就跑回宿舍拿了之前带到学校的西瓜刀,出门时正好遇到好友,两人一起找到姚某等人,夏某因为生气,拿起刀朝着姚某等人乱砍一通,姚某用手一挡,正好砍到了姚某的左手,使其受伤。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学生之间有点小矛盾实属正常,但是因为这些矛盾,拉帮结派大打出手,造成血案,实属不该。希望学校、家长、社会有关部门能够注重此事,正确引导学生处理这些问题。(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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