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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疫情最新消息(沧州疫情最新3例)

大财经2023-03-23 21:48:170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月6日8:38-9:06,在北街王某某诊所买消炎药。9:16-9:36,在腾飞造型理发。9:55-11:25,到李窑村东车队。13:33-14:11,自驾车到达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之后自驾车返回青县家中。

来源: 青县发布

3月2日-4日期间,曾自驾车走青县北环路沿104国道到周官屯大桥兜风。

2月22日-28日,陈某某陪同妻子在沧州市中心医院外科病区住院,陈某某每日自驾车到医院陪护妻子,晚上自驾车回家。

3月4日10:30-11:30,自驾车去李窑村自家车队和车队会计交谈,后乘坐朋友私家车到清州镇谭缺屯。12:00-13:20,在朋友吴某某车队吃饭。13:26乘坐青沧线公交车回到李窑村自家车队。后自驾车去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看自家预出售的房屋。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或与该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3月8日,青县居民陈某某核酸检测阳性,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陈某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5日-6日自驾车和妻子连续二次去沧州市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看自家预出售的房屋。

2022年3月9日,河北沧州青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3月1日6:00-8:00,陈某某自驾车走高速送次子去献县求是中学上学,期间未接触其他人员,之后返回青县。11:00去金百合洗浴中心洗澡就餐。

3月7日8:30-13:00,自驾车到李窑村车队、耿官屯小区,后自驾车去沧州。14:38-15:57与妻子、房屋中介、购房者一起在沧州市政务大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6:53自驾车到青县人民医院采核酸。17:23-18:55,到二中广场旁大板凳火锅鸡用餐,吃完饭自驾车返回家中。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3月3日中午12:00,在兴济104红绿灯南300米路东兴济正宗羊汤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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